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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西晋城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作者:晋城人才网 时间:2023/7/31 阅读:255次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晋城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决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名额
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8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7日至2005年7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截止公告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报考;
5.晋城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条件中未对教师资格证书作要求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所报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档案中体现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5日中午12:00前到市教育局208室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则该岗位网上报名不予通过,但可改报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2: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可携带相关材料在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到市人社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6.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7.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3年8月9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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